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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任职政府机关公务员三十年,于本年五月一日获准退休,且林文是想退休后做笔生意,遂一次请领退休金,惟领到退休金后发现数额短少。试问:林文有无救济之道?答:㈠按公务员是很多人羨慕的工作,工作时间固定且又有保障,但相对的公务员也对国家负有特别权力关系。所谓特别权力关系,是指国家机关或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于一定范围内,有概括支配权如命令权强制者,相对人负有服从义务之行政法上法律关系。其最主要特征:公务员对行政主体的强制命令不服时,依以往见解是不能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
编辑先生大鉴:自从号称「当世最完善的劳基法」颁施以来,为时瞬将匝年,在这三百多个日子里,劳资纠纷频频传闻,工厂对老年工人一概拒用,年资深者纷纷被雇主借故资遣,近几个月,由于受景气影响,连那些一向重视劳工福利的颇具规模的厂商,也惟恐无法负担退休金之钜大支出,乘机作预谋措施,更加深了劳工被迫害的感觉。也扩大了劳资纠纷的点、线、面,大背立法的原旨不说,抑且是收相反的效果。而一般舆论,总是指责资方,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解释,一味袒护劳工,如此一来更加深了资方及雇主
有人事关系之亲属朋友进入单位,一人工作分作数人来做,工作轻微、工资照支,在当时这一政策确受工作者肯定,四十余年后,公职人员已达五千余万人,当年进用人员,大多已退休,退休人员仍须支给月退休金,如是每一单位必须支出现职与退休人员双重人事费,事业单位所赚取之利润不足支应,槪由上级或中央补助,这种补助已成为永久惯例,中央没收人民田地财产有限,而下级请求补助永无止境,不仅中央无以为继,地方亦无力维持,于是出售房屋与土地给外商成为唯一财源,政策上地方各单位应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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