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松阳结婚礼仪,大致相沿,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成婚。其仪式分「议婚」、「订婚」、「结婚」三阶段。议婚:以熟悉男女两方家庭情形,由亲友长辈作媒人,遴选待婚靑年男女,而主动说媒摄合。间亦有男方择妇,女方择婿,已物色适当人选,特请托亲友中认识对方,为其信任者,充作媒人,前往说合。大致双方门第相当,男女品貌相称,年龄相若,或男子年龄稍长者。婚时,双方环境条件多能配合。成婚后多能白首偕老,子孙绵延。议婚过程:彼此如非素识,则非媒人所能一撮即合,尙须双方暗中详细考察
以后,各地婚礼习俗略有改变,兹志民国十二年编印之定海县老风俗篇婚嫁部分如下,由此亦可槪见家鄕旧俗有关结婚礼仪之一般也。「婚礼:先由媒氏通两姓(同姓不婚),言既成,约男家仿口纳采问名礼,具果品遣人偕媒氏,往请女氏生年月日,谓之「请庚帖」。女家送帖,谓之「过帖」。男家用日者配婚例(即请算命者合双方八字),合格乃置其帖于灶神前三日,卜之不吉,还其帖;吉则媒氏往吿婚事定。女家使人请婿母及尊长之女者履式(鞋样),预成之;婿家仿古纳吉礼,具簪珥及牲酒之属送女氏,媒氏衣冠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9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