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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初三在宁波同鄕会团拜,多位鄕亲询问,倒会?欠租?借债?家暴?婚姻?……诸多法律问题,由于时间匆促,不克详细作答,兹藉宁波月刊园地一角,略述管见,冀供参考。合会被倒如何索讨会款?鄕亲中,有的是合会会首,有的是会脚,被倒会款收不回,都是被害人,被害人怎样以简速经济的方法去讨回会款呢?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法律上的「合会」(俗称互助会),「合会」就是由会首邀集二人以上的会员,约定交付会款,与标取合会金的契约。会首会员限定成年人,会首不得为同一合会之会员。契约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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