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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王(黄)君操持馆务。后人有诗赞云:陈老昔年游省城,县无会馆足伤神。夫人实践陈公志,舍洁窗明利庶民。㈢知县三哭象山于唐为中县,置令。宋降为下县,以主簿为治;至庆历初(约一〇四一年)始置县令。元置达鲁花赤(即县令),蒙古人任之。明置知县;淸仍其制。民国元年设县公署,长官称知事。十六年改县政府,设县长。自淸以来,象山历为三等县,来象山赴任者咸经奉化航渡,路遥途险。无论科班、捐班出身,获悉来象山为官作令,莫不为之一哭,哭县小途险出息少。及舍舟登陆,登彭姥岭头,俯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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