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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家规,系先父卢温恭所作。先父名德基,字温恭,淸同治十一年,出生于浙江省永康县东鄕儒堂村。幼时,就外傅,孳孳学习,惟师训是遵;及长,考取秀才。民国成立后,历任永康县众议院初选议员(民初)、永康儒堂本村培儒完全小学校长、东区石马鄕鄕长、石溪鄕副鄕长、永康县参议会第一届参议员等职。于民国四十年,受**逼害,在本村去世,享寿八十岁。先父平日常对我等说:自家子女众多,须立规约。以其字关系,乃名「恭庐家规」。民国三十二年春间,我在上海工作,彼先函嘱我代为拟稿,稿
的家庭中养成,如此不断循环下去。倘如将家庭的功能加以归纳大体言是具备:一、繁衍种族;二、抵御外侮;三维系亲情;四传承文化;五、社会教育等基本功能,他们生活单纯而保守,一切悉依家长的指令行事,故行动较团结且快速。惟毕竟家庭中成员个性不同、思虑不同、做法不同,这个家长是如何来领导统御的呢!除了固有传统道德的礼教来制约外,亦有一套由其家长所自订的家居生活作息规则来加以规范,即所谓「家规」,这个「家规」是家中所有组成份子所必须信守的,这是一种行为准则,如果家中有任何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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