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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情况十分紧急,上天落雨不息,驳崁倒塌面积渐次扩展,情况十分危急。正当其时,同鄕会就请严理事令耀,设计抢修;督同陈东山包工,率领多位工人前来赶工,这项工程很困难,主要是老天仍在下雨,溪底泥浆流动,运土困难,调和水泥受雨水冲刷,不易砌积堆高,嗣经多日奋战,终将驳崁砌到一半高,始而转危为安,确保了四明堂的安全。在这施工期间,严先生偕另一位土木工程专家,先则每天来勘察一次,后来每周来二、三次,待工程完竣而止。这是我亲身经历,严令耀先生,对这墓园工程的确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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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三日中央副刊登出一篇「手錶的故事」文內提到現在的國產電子石英錶,二十天走快一秒鐘,不過戴在手上時,可能十天快一秒,如此一個月快三秒,一年快卅六秒,才半分多鐘。近代歷史故事記載,當年二次大戰時同盟國擧行巨頭會議,四巨頭伸臂對錶,發現其中三只是亞美加名錶,那時沒有石英錶,相信這三只名錶,決不會有年差半分鐘之準確。目前千把元一只行英電子錶,比五六十萬元一只的勞力士全自動名錶要準確十倍不止,奇怪,人們怎麽會喜歡戴準確性不够而貴上百十倍的名貴錶呢?說起來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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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自六十四年四月起,本人担任本会第五届墓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迄今已历八载,于六十七年下半年时,曾陪同理事长诸位理事及总干事实地勘察适当地点,俾供兴建墓园道路,当时经决定以何叶两姓地主所持有之田埂路予以拓宽作为墓道为宜。嗣于同年十月间理事会议决议,指定本人负责与土城鄕公所联系,办理有关土城墓园道路兴建事宜,经多次洽商结果终于获得鄕公所同意,代为本会兴建墓园道路。二、墓园道路筹建经过㈠墓道设计与经费六十八年九月间,地方政府代本会设计墓道拓宽工程,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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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初止,鄕公所为本会墓园事出面开会商议即达十七次,每年开会一至四次之多,得助甚多,乃使墓园道路工程在诸多困难中获得进展。四、墓园工程之进行由于本人不断与地方政府之联系洽商,排除万难,(尤其墓道基地何姓业主之种种阻挠之解决),终于使墓园道路工程在本(七十六)年三月十六日获得开工,预定工程工作天为六个月,目前工程尙在进行之中,俟工程完成之后,则本会墓园道路建筑事宜终吿圆满结束,使本人为释重负。此实为一件可以吿慰于同鄕先进之大事。兹将本案经过情形述要如上。五、土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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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画,俟适切时机办理。第八案:墓地施工工程时限规范案。决议:原则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延长必须再申请,如无延长之必要理由,则任意延长工期,每超过一日需以原缴给之工程维护款五%之费用为罚款,以维护墓区景观完善。第九案:王台国鄕长申请补办墓地购买案。决议:请王台国鄕长将九十四年寄交支票办理登报声明作废,并确证本会有收到支票记录后,同意以九十四年价格办理。第十案:吴东和于墓园私建储物工寮及韦林宝莲仍占用本会墓园工寮案后续处理。决议:吴东和已来函同意配合本会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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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不对题、敷衍塞责;本会特由武常务理事忆舟鄕长以正式律师函,发市府各相关单位严正驳斥,并请求依法「开会」「协议」「设定地上权」及「确定补偿方案」;以确保本会权益;另有关本会三张犁墓园土地地号遭市府地政处迳行分割乙节,亦已由武常务理事忆舟鄕长以正式律师函,请市府地政处等单位「依法更正」。八、本会已于四月五日清明节上午九时起在三张犁墓园四明堂举行清明法会,延僧诵经遥祭家鄕历祖,超度旅台同鄕亡灵;由于当日天气良好;十时正公祭,由王理事长主祭,参祭者有理(监)事暨墓属亲友等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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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二、十一、十)一、下列甲(乙)表所列墓穴使用墓地,因与原台北市立疗养院暨台北市政府大地工程处产生用地权分界事宜;特予公告。二、下列丙表所列系苏力风灾暨墓属失联受损待修墓穴一览表。三、上述事项与下列各表;请墓属速与本会联系;将正确之连络人姓名与电话告知本会;俾利后续处理。会员乡亲若有知悉者,亦请协助通知。四、以下名单资料出自墓籍登记簿暨墓园现地状况抄录。五、本会电话:02-23052885,2886 传真:02-23037363 墓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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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去(八十八)年这一年,我宁波同鄕会遭遇到一个大麻烦—三张犁墓园被台北市政府新工处规划为北二高台北连络线信义支线工程计划土地,将被拆迁坟墓三百余座,而事情的开始,早在七十九年至八十四、五年间,而事情的变化则在八十七年陈水扁先生担任市长任内,由于事件的整个规划都在市府内部作业,未在事前与同鄕会联络或洽商,直至八十七年十二月由墓园吕管理员从间接获悉,台北市政府新工处将于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二时卅分在信义区公所七楼第一会议室召开辟建北二高信义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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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精神」;有关详细计画,另订于七月廿四日下午假中山南路十一号一楼召开首次筹备会议;会议结论当于下次理监事会另行提报。八、本会三张犁墓园经王理事长、毛副理事长、张常务理事行周及马理事履平鄕长专程前往会勘四明堂之结构现况后,为免受「台北联络线信义支线工程」施工影响,现正积极寻求专业建筑师规划,以整建三张犁墓园四明堂;美化暨增加「骨灰」、「神位」陈设之空间。(已有吴俊良建筑师于陈设之空间。(已有吴俊良建筑师于七月十六日携带相关资料及照片等,来会与王理事长面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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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三张犁墓园土地系依正当程序合法购建,并完成立案登记为合法私有墓地,历年来本会暨墓属们均按规定管理、运作及维护,愼终追远,祭祀祖先;建议请同鄕会应掌握立场,坚绝反对「北二高台北连络线信义支线工程都市计划案中有关行经本会三张犁墓园工程」,在市府未与本会墓属完全协议前(诸如请政府改道另议、请政府负责提供其他地区作为墓园以供安置等),切勿轻易妥协,俾利墓属工作小组有争取权益之空间。当否?请讨论案。(相关提案人:钱志浩、徐宏之、印万春、周时炼、周时镗、周宏求、郭玉亭、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