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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杂志,于是向内政部警政司出版科申请登记,(那时尙无行政院新闻局)取名「影剧周报」,可能是警政司主管出版的科长想法较为古板,他认为影剧纯属娱乐不够积极,要我在刊名前增加「社教」两字,于是杂志登记证下变成「社教影剧周报」,名称既嫌冗长也不顺口,但事已如此祗好遵办。我的计划是仿照曾在上海风行一时的方型周刊形式,用全纸十二开本印行,每期二十四页,报头「影剧周报」四字套红,「社教」两字用较小字体排在报头上以符规定,创刊时期暂出双周刊以试探市面反映(其时市面上尙无
廿载心血上月底为了结束中山北路一段十八号二十年的烂摊子,我与两个儿子整整在那裹忙了十余天,把放置在大小两口壁橱、两只公文柜和写字枱抽屉内的东西,一件件理出来检验一下,该留的留,该丢的丢。吓!这一理,方知自己二十年来化费的精神与物质,为数着实惊人!先拿合订本书籍来说罢,合订本包括前中国联合通讯社的新闻稿,香港上海日报自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开始内销起,迄五十二年×月结束为止合订本一全套(我想这也许是台湾仅存最完整的一套了),影剧周报自第一期起至一二〇期止十套
不知个中利害,被人诱骗上当,眞正一搭上手,则进退两难,叫苦连天,最后还不是垮台了事。笔者有过二十年的办杂志经验,还历任三届杂志事业协会的理事,耳濡目染,加上自身经历,对此中况味,感受良深,且据以为鄕友们谈谈。民国四十六年,我正主持香港上海日报的内销业务,对港台影剧界接触频繁,忽然心血来潮,想办一份影剧杂志玩玩。于是向内政部申请登记出版「影剧周报」,那时主管出版单位是警政司,有位承办科长很妙,他认为影剧是纯娱乐性,不够积极,一定要我在影剧周报之上加「社敎」两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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