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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额:大专(五专四到五年级比照大专)奖学金二十名,助学金十名。高中奖学金二十名,助学金十名。二、成绩:操行甲等(八十分),学业平均总成绩甲等(八十分以上者),发给奖学金。操行甲等,学业平均总成绩乙等(七十分以上者),发给助学金。三、应送证件:⒈申请书(可向同鄕会索取)2.七十九学年度上学期成绩单或影本(影本应加盖就读学校印章。)⒊申请淸寒奖学金者,应附鄕鎭(区)公所淸寒证明书,加倍发给奖金。四、申请日期:即日起至八十年三月底截止。
七十九学年度第二学期业已结束,暑假已经开始,同鄕会自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请奖助学金申请。凡同鄕子弟七十九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业总成绩在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申请奖学金。学业总平均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申请助学金。申请时塡具申请书(可向同鄕会索取),连同成绩单(须有学校印章,倘系影本,应再送请学校加盖校印),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并送(寄)同鄕会审核。家境淸寒者,可注明申请淸寒奖学金(可向同鄕会索取),但必须附有区、鄕、鎭公所淸寒
同鄕会为鼓励会员靑年子弟努力向学,奖学金委员会除每年春、秋两季颁发高中(职)大专学生奖助学金外,并擧办出国留学贷款一种,限额五名,每人十五万元,于一年半后无息一次偿还。如申请贷款人数超过五名时,则须俟申请者归还后再继续办理承贷,俾以周转。迄至本年十二月止,已有缪淑芬、李世民、刘立雯、于尙文、詹中娴等五位同学申请核准,并已陆续赴美国进修深造:至八十年三月起,始有空额供同鄕接续申请贷款。恐有向隅者,希望届时把握机会,及时申请。
林学字第〇六四号 不另个别发函事由:为办理奖学金,接受申请,并限至八月卅日截止由。一、本会办理淸寒会员子弟奖助金,成绩卓著,玆为扩大励学,自本(五十八)年度起,再增加奖学金一种,其办法如次:甲、凡居住于本市之同鄕在学子弟(不限于会员),均可申请。乙、本市高中以上及参加联考之各大学(全省)肆业之学生,操行甲等,学业成绩公立成绩总平均在八十,私立总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丙、检具户籍誊本及上学期成绩并经本会理监事或名誉理事出具推荐书。丁、塡具申请书(申请书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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