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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於浙東號上路,所隸州一,曰:「蘭溪」,縣六,曰:「金華」、曰:「義烏」、曰:「東陽」、曰:「浦江」、曰:「永康」、曰:「武義」,合一州六縣之民,爲戶若干萬。民所有田,除法所當復稅糧之入官者,歲總若干萬石。凡民有田,則有役,因田之多寡,以爲役之高下,故爲政者必視其稅之所入,稽田之多寡,知其富貧以爲賦役之差。蓋今州縣之地,區別其疆界謂之都,而富民有田,往往遍布諸都,稅之入,石以千百計者,類皆一戶一役而止。其斗升之稅,不能出其都者,亦例與富民同受役,而又富民...
吾丰田地,共一万五千六百八十二顷,除去鹅鸭场柳园地及死亡逃户外,实际课征一万四千顷略弱。为了弥补征收之不足,每户农民买卖田地时,每亩(二四〇积步)外加三厘空,也就是是说甲卖乙一亩地,在开差过之时,甲要接收乙一亩零三厘的银粮,每年每亩征收芒银一分三厘,(漕粮二合九约六)先缴上芒,再缴下芒,最后征收漕粮,其催缴方式,在民国二十一年以前沿用旧制,每届开征时,由原差涯户分送粮单催缴。我县分苗城、司马、力村、辛召、忽城、丁兰、襄田、万安、载城、在城、永安七级,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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