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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谓郊区土地便宜,城内土地昻,以卖地多余之钱建筑校舍,便不多用公款,但陈先生并不应允,反谓迁校不是小问题,公家土地不能自由买卖,个人固请再三和申述理由,终未如愿。至二十年,复向省请求,又因九一八和一二八事变,因而搁置。二十一年淞沪协定签字后,敎育厅长改由周佛海继任,主席为顾墨三先生,又向省府请求,竟得允许,惟以二师系公有土地,商专则为军地,乃向上海巿政府土地局申请发给土地执业证,然后方可卖掉,未料土地局派人测量后竟不发给,原因是上海巿党部、巿农会之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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