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江苏省丰县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为依据人民团体法设立之社会团体。以敦睦鄕谊,团结合作发扬传统美德,服务社会为宗旨。第三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第四条:本会会址设于台北市。第五条:本会之任务:一、敦睦鄕谊,增进联谊活动。二、阐扬本县优良伦理道德及文化传统。三、编纂「丰县文献」广集鄕土资料。四、筹措奖学金,鼓励靑年进取精神。五、协助同鄕倡办公益福利事业。六、其他有关事项。第二章 会员第六条:具有
六条 本会之经费来源如左:一、会费 (1)入会费每人新台币二百元于入会时缴纳之。(2)常年费每人新台币五百元于召开会员大会前缴纳之。二、事业费得由本会募集,但募集办法及用途应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呈报主管机关核备。第二十七条 本会预算及事业计画须经会员大会决议。第二十八条 本会财务状况每年应经监事会审查完毕,提会员大会通过后呈报主管机关核备。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会解散或撤销时其剩余财产,应依法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归属个人或私人企业所有,应归属自治团体或政府所有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5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