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先贤海瑞是明季留芳靑史维护贫苦大众利益的救星。明穆宗三年六月擢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巡抚苏常十府。颁布督抚条约卅五条,作为除宿弊、苏民困,革新吏治的张本。诸如治河赈灾、追还夺田,均徭轻赋,黜华尙朴,振纲肃纪等善政。非但为当时百姓所讴歌,亦为后世所景仰。兹就其时代背景,构想卓见,及行政作为,略述浅见如下:海公举鄕试致仕,由敎谕知县内迁户部主事,因在京畿任职,对于宫廷政事日有见闻,而令他深感痛切的事,莫过于权宦专横,朝纲不振。因而冒死上疏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25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