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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应包括:1.甲方之土地增值税预估约新台币4,980,492元整(=12,451,230元×40%;实际税额悉依税捐机关核准税额为准),同意授权由乙方代为支付,并由前项找补金额中扣除之。2.甲方另有找补余额约新台币252,583元整【=(应找补金额)-(税捐机关核准税额)】六、前项之找补余额应于交屋时一并结清。第三条:以上协议无误,特立此书为凭。本书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为凭。八德路旧会馆合建后新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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