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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省教育厅陈视察启正,前来本校——旗山农工,查看四健会示范田,家庭示范作业及农场经营科三年级学生家庭农场实习情形。曾提及学生利用家庭农场实习期间,出去「打工」的问题;有人在会议席上,认为是不当的,表示反对,应该取消其家庭农场实习之议。究竟「打工」当与不当或可否?这是值得探讨的一个实质问题,兹就个人的见解,提供有识之士研商。首先,我们先说:政府创办农场经营科的宗旨在哪里呢?不可讳言的,是由于台湾地区最近经济的快速成长,所带来的农村劳力老化的严重问题
一个教师带着几十个学习情绪不实者,分散在广大的农牧场上,谈生产,教赚钱,实在不易。教育的要求,是多角形的,尤其多年来的农职教育,炉灶尚未建好,就希望有热腾腾地白米饭,这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农职教育,尤其农场经营科,在短短的一两年内的教学,便希望其有为农村服务的要求,未免所望过高了吧!教师们的心情,是惆惘的;面对着这样情形的学子,在教育要求的大原则下,还是学孔子的「有教无类」,于各行业中最艰苦的环境里,为教育而教育,为敬业而敬业,有时还遭到一些无情的责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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