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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閱及海州文獻總字第八十六號第一〇六頁,載有陳儒超先生大筆書寫攸關本人於上期總字第八十五號中,刊有本人曾把當年同學吿知,不知作者姓名所吟詠之五言律「風情」詩一首,僅憑記憶的詩曰:「曲徑通幽處,雙峰夾小溪;洞中流滴滴,戶外草萋萋。有水魚難養,無林鳥自棲;可憐方寸地,惹得(多少)世人迷」,蓋此詩亟其風騒工整,想係一位才子所作,堪稱絕響,深恐日後失傳,乃述請文獻刊出,俾博讀者一粲耳!如今,竟能有陳先生提出「正言」,非常歡迎!惟可惜陳先生未提出原始作者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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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少時常聽長輩談詩論賦,記得叔祖父張登科老先生吿余曰,一日,庄頭一秀才邱石芳者詠一詩謎讓他猜,詩曰:此物眞稀奇,雙峰隔小溪;洞中泉滴滴,戶外草萋萋。有水魚難養,無林鳥可棲;雖然方寸地,多少世人迷。余以爲此首五律對仗工整,且秀美文雅,較莊縣長更佳,恐莊及陳之「正詩」相傳有誤,特抄錄如上,尙請賜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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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總八十五號刊出莊捷鄉長一篇《名詩憶往》風情詩,旋即引起一連串的迴響。首先是陳儒超鄉長來稿指稱:「或恐莊傳有誤」,並將自認「較莊爲佳」且「記憶猶新」之該詩原文寫出,以「正」莊前縣長之稿。「正」稿經本刊第八十六號披露後,莊前縣長對於陳鄉長之「正」言,似乎並不完全苟同,故而提出上述「評議」之文。如今,又有張兆雄鄉長繼陳鄉長之後,也爲該詩提出前述之「正」言。另耿開新鄉長則因該「風情詩」而勾起了他的童年回憶,當即錄下仲氏嬸母口授的上首《詠新婚亡夫》七律,以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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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四年开学的东海县第二国民小学,是有资料可考的的新浦第一所小学(第一国民小学在海州),到一九二〇年已停办。直到一九二四年,新浦才开办普爱平民义务小学,而且是私立,校名中提及的「义务」,是指教师不拿薪金,尽义务办学。而不是指当时政府对适龄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再说东海县的其他地区,教育发展也很慢,一九二〇年前后,学校寥寥无几,且多分布在城镇,广大农村,大片村落没有学校。《东海县义务教育经费征收办法》就是在这样情况下出台的。该办法共七项,大致内容是:一、临洪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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㊂我國古代的度量衡與現代不盡相符,如:疏勒國在高宗末,其王遣使送釋迦牟尼佛袈裟一,長二丈餘。」(魏書列傳九十)由此則釋迦牟尼,一定是高二丈以上的人了。你能相信嗎?何況京房易傳爲錢卜術數之學,江湖郎中之言,豈能爲據?㊃古人發現之麒麟,一再說明爲一角,則「人但見其突起……」未免太牽强了!㊄長頸鹿的蹄子,旣能力踢獅子,是否在森林中,人去摸摸牠,不會踢人,而「懦弱」得像羔羊一樣?這種說法對嗎?㊅今人的「附會」,反說古人「附會」,旣「善逃」又會「横行」,反說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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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七年连云港市的考古工作者在连云区开展文物普查时,经连岛文化站同志提供线索,在地处偏僻的东连岛羊窝头峰北坡发现一处界域刻石。刻石刻面高一一〇厘米,宽一五六厘米,文八行,经两千年的海潮侵袭,风雨剥蚀,刻面已漫漶不淸。经辨认有四十余字,从其可辨文字考证,此刻为汉东海郡与琅琊郡的分界刻石。最近,连岛鎭开发苏马湾海滨浴场,在座南面北的山坡岩体上再次发现与羊窝头峰刻石相似的界域刻石。不同的是后者刻面保存良好,内容明确,更为珍贵的是发现了明确纪年。新发现的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