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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详情请叶副总干事报告。⑻有关「望鄕塔」管理事项,请朱主任委员国甫鄕长与叶副总干事报告。⑼本会会馆改建案,建商最近有改变计划情事,请叶副总干事报告。⑽有关申请成立财团法人文教基金会与青年回鄕访问案,已列提案报告。⑾协助武进旅加拿大画家孟宝清伉俪在台北国父纪念馆中山画廊个展,并于五月二十日参加同鄕会鄕长餐会。孟宝清赠送餐会主人王瑞昌鄕长国画一帧,与会鄕长每人国画纪念明信片一套,并特赠本会国画中帧、画册一本作为纪念。⑿协助办理本会第一、二、三届理事曁文献会
周振华报告本会筹备成立财团法人文教基金会之「缘起」,说明有关财团法人文教基金会准则。谢主政、沈以正委员建议筹募文教基金,以扩大基金来源。严坚白先生表示赞同成立财团法人文教基金会,惟应保持朱伯坤奖学金之利息部份用于奖学金,白家娴委员表示放弃膺聘文教基金会之董事。⑵叶超副总干事报告:关于八十八年春季奖学金审核及发放经过。(详细报导请见上期鄕讯。)⑶李祯祥组长报告:关于编印新「同鄕会会员通讯录」情形。本会于民国八十一年编印之「台北市武进同鄕会会员通讯录」,至今已时隔
一、本会筹备成立财团法人「常武文教基金会」(名称暂定)已提报第十届第五次理监事会备案。尤符政府奖励健全社会文教公益事业法人团体,有效运用基金之旨意,以及本会增进对两岸同鄕之服务与奖助青年学子励志进取等活动为宗旨。二、本会为台北市政府立案成立之社团法人,接受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管辖,业务发展多所侷限。基于时代与社会客观环境之需要,乃建议在本会组织体内申请成立「财团法人常武文教基金会」,以适应本会业务发展之需。三、本会依据教育部七十九年修正颁布之「文教财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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