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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灵骨塔捐款依然踊跃,七十二年内收入捐款计有:高仲芹、高永祖叔侄等二十九人,共收捐款壹拾柒万伍仟元整。玆将捐款人芳名及金额志后:高永祖伍万元正,高仲芹贰万元正,姚森林贰万元正,伍纪祖壹万元正,屠森冠壹万元正,范启泰壹万元正,吴绍基壹万元正,巢海容伍仟元正,范复晖伍仟元正,高枢叁仟元正,张经邦叁仟元正,张金大叁仟元正,王瑞昌叁仟元正,赵炳祥叁仟元正,宋浩泉贰仟元正,顾如照贰仟元正,何安尧贰仟元正,戎辨琴贰仟元正,汤孝彬贰仟元正,谢谋生贰仟元正,周铠壹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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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會發起募款積極進行謝立章義務設計捐建亭子籲同鄕羣策羣力以底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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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筹建灵骨塔自六十八年开始,至七十九年落成,建塔工程已全部完成。内部装修塔外增植树木经费收支等,至七十三年十二月底,已经全部吿一段落。收支状况现正送交监事会审查中。结余款数为新台币叁拾余万元,此款专案保管,作为今后增添设备长期维护之用,如再有捐款收入,亦并入结余金内,作专案支用。筹建小组结束后,改组为灵骨塔管理委员会,公推原筹建小组执行长张常务理事文彬为主任委员,负责今后维护修缮服务等业务。灵骨塔是我全体武进在台同鄕尽心力尽财力完成的历史建筑,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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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孙还是昌隆,作恶之人,葬了好地,未必能福庇子孙,风水与吾人之道德,实有密切相互关系,此说谅亦为有识之堪舆家所公认三,无锡公墓之筹建,发动于五十九年四月,屈指迄今,已三年有余,当时以筹款与覔地之困难,废去不少时日,现则一切均吿齐备,各项设施办法,亦曾经一再会议决定,吾人祇有希望会方积极施工,早观厥成,不必再博访周咨,征求各方意见,作多余之商讨,要知「筑室道谋」反致议论多而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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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浦东同鄕会,于本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假座立法院第四会议室,举行第十一届第五次理监事曁敎育委员会联席会议;除讨论奖励同鄕子女敦品力学提高奖学金数额及筹备年会等有关问题之外,对于筹建公墓一事,旧事重提,讨论尤见热烈。陆理事长提示,本案于民国六十四年间,曾经提出讨论。佥以事关同仁切身问题,对于全体同鄕,都有关系,几经硏讨,当时尙无定议。现以年岁日增,需要更切,高年鄕长,已有迫不及待先我而去者,平日一尙雅敍,欢若平生,促滕志心,笑语惊座。盼能早建公墓,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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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们家鄕(江苏省、南、川三县)产生的区域国大代表,此间浦东同鄕会理事长陆容庵鄕前辈,今年虽已八旬高龄,兼之去年动过一次大手术折磨,却仍老当益壮,本爱国爱鄕之旨,热心执行会务,为同鄕奔走谋取福利,不余遗力,发下三大宏愿,誓必奋力以赴,期于最短期内次第实现。筹建同鄕公墓,在市郊内湖地区觅得吉壤。蒙有力同鄕乐助,刻正着手设计规剧,附建慰灵堂,以供奉灵灰及先人神主牌位等,以为同鄕愼终追远之念。已获前江苏省主席顾墨公的题篆赐额。养生方面为谋退休同鄕的康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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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积极筹辟武进公墓,并为配合政府推行节约墓地实施公墓公园化政策,决定在公墓墓地建造灵骨塔与享堂,经多次察勘,建地业已购定,地址在台北县中和鄕春秋墓园,地广二百坪,每坪四千元,并已缴付定金十万元。赵总干事永耀在第六次理监事会中提出报吿。为使灵骨塔筹建工作,迅速、切实,张副理事长寿贤,特在理事会上提出有关灵骨塔应行注意事项:一、关于灵骨塔定名事项:请各位同鄕见仁见智提出灵骨塔适妥名称。二、关于购地后应办事项:特别注意丈量、定界、订约等问题三、关于灵骨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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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年元月、二月份收入靈骨塔捐款計新台幣參萬玖仟元正。芳名如後:劉德敏壹萬元正,徐憲章壹萬元正,錢揆文壹萬元正,范銀生參仟元正,周銓榮貳仟元正,鈕湘榮壹仟元正,范壽根壹仟元正,吳靜江壹仟元正,張慈壹仟元正。本會所建靈骨塔,業於七十二年九月完竣,收支賬目,急待結束,以便將捐款鄕長芳名,刻石留念。前承認捐款項之鄕長,務請於本年三月底以前,滙送本會,以便結束。大致所有經費包括全部置放靈骨的架子在內,目前不足僅十餘萬元,尙盼能在三月份中,凑足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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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響應興建靈塔的認捐款項又有三筆,馮常務理事如玉新臺幣壹萬元,范季明壹萬元。擇慈光大法師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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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筹建无锡公墓,经理监事联席会议修正通过筹建办法,并报请主管官署核备后,依照办法规定,于七月间发起乐捐、预定寿地,贷款等三种方式以来,各地同鄕及社会方面反应良好,均寄予关切并盼从速完成,兹综合初步实况报导如下:筹募委员热心负责积极进行分头乐捐 王庭梁募款一万元 首先结束筹募工作在筹募乐捐方面,由陈理事长及无锡公墓筹建委员会召集人邵铁鹏、冯泰山等鄕长,连名函聘本会理监事、名誉理事、顾问、各种委员会委员、有力同鄕为筹募委员,各委员均为热心负责,正在积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