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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试院,在本县弘化(大南)门内,雍正八年,知县严接建,以鎭江与苏、松、常,并称望都,各直隶州羣,俱有试院,而鎭江未建,岁科两试,试于江阴,不但远涉,亦地方之缺典也,雍正七年邑人许培荣呈请募捐建立试院,奉准买城南官房一所,大堂、二堂后楼俱备,书房、平房若干楹,其卷栅考厂、头门官厅官舍俱照江阴试院增设,建造约费四千余金,坛阳两邑乐捐为最,期年工竣,嗣后学宪每试按临,咸丰十年撤备城守(即洪杨之乱),同治年御史王兰谷奏请建复,至民五年金坛县府由西门大街迁至该
我们鎭江府在淸初时期,原辖丹徒、丹阳、金坛三县,而以丹徒为附廓首县,自溧阳的史贻直被朝廷看中要他署理两江总督之后,(淸制,本省人不能做本省的官,如非要他做不可,只能署理,不能实授,史贻直的署理江督,便是因他的本省人的缘故。)才将江宁府所辖的溧阳县改归鎭江府管辖,从此鎭江府辖区,便由三县改为四县,民国肇始,后来另加扬中(前太平州),但首县仍属丹徒。按照淸代考试制度,各县的秀才,是由学政(俗称学台)的考试的,此项考试,称为督学试院,亦称道考,是以府(直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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