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正本必先淸源,在种种主要问题解决后,犯罪事件自会没有。试看:在金门、马祖、花莲、台东、澎湖等物质享受正常,生活发展平衡的社会里,虽不能说绝对没有犯罪情事,但比较总是少见。我并不是说治乱世不应用重典,而是说应该看他的性质如何。走笔至此,忆及有某女立法委员亦曾提出与笔者同一主张,应该从根本上消弭犯罪,而亦应予罪犯有一自新的机会。记得吾邑蒋汉臣的案子,约在民国二十四年间,他当时就读某私立中学,家庭和学校都不加以严格管敎,为歹友所嬲,参加了一件绑票案,照理说,他
根据最近台北市警察局所作的一项统计显示,台北市七十三年一至七月份共查获少年犯罪竟达一千六百四十七人之多,其中十一、十二岁各占百分之七左右,十三岁占百分之十以上。十四、十六、十七岁各占百分之十七以上,十五岁比例最高达百分之廿一以上。这个数字实在相当的惊人。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大问题,不仅我台湾地区有之,其他国家可能比较更为严重,究其原因,由于我国受儒家思想和礼义的传统以及向重四维八德的影响,靑少年在这些思想和环境的潜移默化中,离经叛道,踰越轨范的行为
近年来,由于社会道德的堕丧,犯罪行为日益升高,甚至十几岁的靑少年,也敢以身试法。我们从许多据人勒赎,结伙抢刧,结伙杀人等重大刑案有些竟是靑少年所为的案例来看,如果我们再不找出有效的办法来疏导和制止,则未来将会更趋严重。依据专家分析,犯罪的原因常以:投机图利,观念错误,交友不愼,性情暴戾,环境不良,外界引诱,以及情欲冲动等因素而造成犯罪。从这些犯罪的成因来看,我们必须从增进法律常识,革除好逸恶劳的习性,以及普遍建立公共道德的观念和习惯来加强实践,使之成为风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