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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署靑浦县时,江北委员来言扬州仙女庙鎭烈女事,心异之而未悉其详也。壬申冬,在苏州晤前江都令甯波胡竹亭剌史璋,询之,竹亭曰:「此吾后任事,故女之姓氏不能记忆,然其事固彰彰矣。先是鎭民某,聘烈女未娶而卒,烈女闻讯,即矢靡他。父母屡劝不从,遂如其意,俾过门守节。某家业染,固素丰也。烈女入门后,恪守母训,家无间言。某之侄女,年长未嫁,与染工王姓者通,颇为烈女觉,时时规之。女患之,与王谋并通之,以缄其口,而烈女冷面寒铁,不可以游词入,则意必强而后可也。一日者乘间令
此文载湘鄕县志,并云越日,关王桥旅舍,有一女子缢死,二壮夫,一死于毒,一死于创。检女尸,衣裤皆密缝,怀有帛书,与潭市贴于壁者同,乃知即黄烈女,已计杀二人,烈女死而有知,当可瞑目于九泉矣。(编者)
娥娥红粉委黄尘,片片冰心殉此身,今日好从夫壻去,不敎肠断玉楼人。」这是一位不知姓名的人吊陈烈女的诗。烈女为吾邑南鄕人陈余的女儿,自幼许配同里徐文美,婚期将近,文美坠河淹死,陈女得悉,即悬梁自尽。我们中国过去的女子,都是刚烈而有节操的,许配了一个人,就终身不变的了,所谓「好马不被两鞍,好女不嫁二夫」。自从西风东渐,受了外国人的影响,现在一般妇女对贞烈节操,已不重视,不过,话又说囘,如对一个没有结婚,且素不相识的未婚夫死掉,而做了所谓「望门寡」就要为他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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