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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年秋季奖学金定九月一日开始申请,预定九月三十日截止。希望大专、高中(职)以上同学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凡八十分以上可以申请奖学金,七十分以上可以申请助学金,均有名额限制。淸寒者附证明书可申请淸寒奖学金。希望学生家长注意,勿轻易错过机会。申请时所缴成绩单必须有学校钤记,影印本无学校证明者将不予审核。
本年春季奖助学金申请(九十四年第一学期)自三月十五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接受申请,请塡具申请表(需家长户籍)乙份,成绩单乙份(如影印本请加盖学校教务处章),学生证影印乙份,一切按照以前办法规定办理,逾期槪不受理,一律以平信或限时(不需挂号),寄会汇办。
本会八十七年秋季奖助学金定于九月十日开始申请,十月十一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作业规定如下:㈠填具申请书乙份(空白申请书,请向同乡会索取)。㈡八十六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乙份(如影印本应向原学校加盖教务处印章,不符规定者,不予评审)。㈢学生证影印本乙份。㈣自费硕士研究生应附缴费收据,成绩应在八十五分以上。
七十五年春季奖助学金,同鄕会于三月一日起开始申请。凡同鄕子弟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申请奖学金,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申请助学金。申请时须具学业成绩单(印本须加盖校印)并附在学证明书,并塡具申请书并由同鄕会会员作介绍人。
八十一年二月修訂一、宗旨:爲鼓勵同鄕優秀子弟,資助有志青年,奮發向學,以培植國家建設人才起見,特訂定本辦法。二、措施:㈠設置獎(助)學金,以獎勵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在學青年。㈡設立清寒獎(助)學金,以獎助家遭變故或經濟困難之大專高中生。㈢舉辦優秀子弟獎學金,以鼓勵大專學業成績特優之子弟。㈣辦理留學貸款資助有志出國深造青年。㈤表揚體育群育曁參加社會活動(比賽)成績優異之同鄕子弟。三、作法:㈠獎(助)學金:⒈凡本會會員子弟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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