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七十五年春季奖助学金,同鄕会于三月一日起开始申请。凡同鄕子弟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申请奖学金,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申请助学金。申请时须具学业成绩单(印本须加盖校印)并附在学证明书,并塡具申请书并由同鄕会会员作介绍人。
八十一年二月修订一、宗旨:为鼓励同鄕优秀子弟,资助有志青年,奋发向学,以培植国家建设人才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二、措施:㈠设置奖(助)学金,以奖励公私立大专院校或高中(职)在学青年。㈡设立清寒奖(助)学金,以奖助家遭变故或经济困难之大专高中生。㈢举办优秀子弟奖学金,以鼓励大专学业成绩特优之子弟。㈣办理留学贷款资助有志出国深造青年。㈤表扬体育群育曁参加社会活动(比赛)成绩优异之同鄕子弟。三、作法:㈠奖(助)学金:⒈凡本会会员子弟就读公私立大专院校或高中(职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