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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必先淸源,在種種主要問題解決後,犯罪事件自會沒有。試看:在金門、馬祖、花蓮、臺東、澎湖等物質享受正常,生活發展平衡的社會裏,雖不能說絕對沒有犯罪情事,但比較總是少見。我並不是說治亂世不應用重典,而是說應該看他的性質如何。走筆至此,憶及有某女立法委員亦曾提出與筆者同一主張,應該從根本上消弭犯罪,而亦應予罪犯有一自新的機會。記得吾邑蔣漢臣的案子,約在民國二十四年間,他當時就讀某私立中學,家庭和學校都不加以嚴格管敎,爲歹友所嬲,參加了一件綁票案,照理說,他...
把金砖或全部价款独呑,反正是无凭无据,打不得官司告不得状的事,为什么在三四个月后,等李利拿走了八千六百元才采取此行动呢?此中一定另有原因。我就将此疑问相询,据李仁他们告知;买金砖的银匠张家仁是原告李华老婆张秀凤的哥哥,他哥哥有个叔岳父张某,曾在司法界工作了二三十年,早已退休,是个恶名昭彰的「老狐狸」,此冤案极可能是他在幕后导演,张秀凤和张家仁兄妹是牵线者,李华是被唆使才昧著良心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的。至此我方恍然大悟,这就无怪下自派出所,上至
本刊第八十三期刊載拙作「蔣漢臣陰魂大閙學前街」一文後,頃接在該文中述及被人栽臟陷害寃死老人的次子來信,說明他父親名「瑞淸」,在無錫西門外西直街開設「馮順昌雜貨店」,被捕時依稀記得是在店中。現在看了筆者所撰此文,爲其父親把寃情大白於世,眞是歿存均感!他那時還不過五、六歲,渾渾噩噩的一個小孩子,不知家中出了什麼事。他於三十八年遵奉母命隨軍來臺,由二等兵晉陞至少校退役。六十四年考取特種乙等考試,分發就職,現已成家立業,家庭生活十分美滿云云。筆者深深爲他祝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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