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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手民之误,深致歉意。原因:漏列篇目:我对中国国民党的认识与期望页次:一七二行:十三补列如次:尤以五权宪法,不一定完全懂得,国父演讲五权宪法时,曾讲过两个法学博士,对五权宪法了解的成度,「……刚才所说的那两个博士,一位是美国的博士,一位是东洋的博士,我在纽约遇着美国博士的时候,讨论了两个星期,他很赞成五权宪法,当时他不过是一个学士,祇是半通的时候,后来他在国耶鲁大学毕业,得了博士学位之后,可算大通的时候了,他反说各国没有这个东西;那个日本博士,兄弟与他
七十八年元月三日为党国元老故考试院院长戴公传贤百龄冥诞,考试院特假国立中央图书舘举行纪念会,由院长孔德成先生主持,不佞忝列门墙,亲炙训诲,特赋拙诗一首,以表崇敬之忱。人才甄拔代天工,创制维难忆戴公;深幸典型犹克绍,老成谋国胥尊崇。附注:查考试制度为我国所首创,人才辈出,史不绝书。国父以天纵之圣,发现中国政洽制度之有考试独立权,乃创立五权学说,以欧美现行之三权—行政、立法、司法,加上我国原有之二权—考试、监察,成为「五权宪法」。自国民政府定鼎南京,统一海内
五权宪法,其理论基础,为权能区分。谓权能区分者,即人民有权,政府有能, 国父解曰:人民之权为政权,政府权为治权,政权曰权,治权曰能。比喻政府为机器,人民是工程师,工程师管理机器,机器才能发挥效能,现宪法内之国民大会,是代表人民为有权之工程师。宪法内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应是有能之机器,但有权之国民大会,却为宪法条文所限制,无法行使政权,虽然第二十五条有「国民大会依宪法规定,代表全国国民行使政权」,然在第二十七条文中,国民大会之职权如左:一、选举总统
精心设计的权能区分理论。他把国家的政治大权分为两个:政权和治权。政权是管理政府的权,也叫民权,计有四项。人民对政府的管员有选举和罢免权,对国家的法律有创制和复决权,也是人人可做皇帝的大权。治权是政府替人民做事的权,也叫做工权,计分行政、司法、立法、考试和监察五权,就是我国中央政府五院制的现况。人民都是有权的皇帝,政府是万能的政府,这就是五权宪法、全民政治的眞精神。在这一权能区分的特殊设计蓝图里,由人民直接选出的国民代表大会,是代表全国国民在中央行使政权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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