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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承立青文教基金会资助,自民国八十四年八月起,开始纂修《民国山东通志》,预计五年完成。到今年九月,第一、第二年撰稿工作已顺利完成,计有:政党志:李云汉先生撰稿 物产志:张佩国先生撰稿矿业志:陈慈玉女士撰稿 宗教志:王守中先生撰稿职官志:沈怀玉女士撰稿 地理志:张玉法先生撰稿灾荒志:张建俅先生、吴淑凤女士(夫妇)撰稿军警志:张连红先生撰稿 教育志:赵兴胜先生撰稿医卫志:刘慧宇女士撰稿 文化志:傅光中先生撰稿财税志:张远鹏先生撰稿 商业志:任银睦先生撰稿
由立青文教基金会资助本社纂修的《民国山东通志》,民国八十六年度完成礼俗志(孙希宗)、农业志(纪乃旺)、社运志(叶美霞)、人团志(姚群民)、生活志(谢世诚)、家族志(刘孟信),阶层志(张熙惟)的纂修,连八十四、八十五年度,共已完成二十志,预计八十七年度可完成六个志、八十八年度全部完成。
本社纂修《民国山东通志》第四年完成六个志,即申晓云的<工业志>、刘慧宇的<司去志>、张玉法、吴淑凤的<救济志>、陶鹤山的<选举志>、任银睦的<金融志>、张书学的<著述志>、张玉法的<大事志>。现正进行最后一年的纂修工作。
山东号称「齐鲁文化之邦」,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我国古代文化发源地之一,也是古代文化中心。这里曾产出许多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和艺术家,给后代留下了丰富而珍贵的历史遗产。批判地继承这一份遗产,对于「存史、资治、敎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除了前人编纂的几种不同版本的《山东通志》外,对山东地方史,几乎没有进行过系统全面的硏究。志与史虽有联系,但又有区别,前者不能代替后者,更何况旧志书尙有种种局限和不足,有待于改造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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