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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等县二十四县⑴桓台县:汉置高苑县,属千乘郡。后汉属乐安国,晋为乐安国治。刘宋省。自隋至金,为长山、高苑二县地。元太宗始以长山县之驿台地,置新城县,属般阳路。明洪武十二年,改属济南府,淸因之。民国三年一月改新城县名桓台县为四等县。面积五四五·五〇方公里。人口:二七九、〇七一人。⑵齐河县:汉祝阿县地。唐为禹城县地。宋置耿济鎭,仍属禹城。金大定八年,始置齐河县,属济南府。元至元二年,改属德州。明、淸属济南府。民国为四等县。面积一、〇五〇方公里。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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