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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七十二年元月卅一日修正一、缘起:本会理事长罗佩光先生为纪念其夫人傅玉良女士生前好学不倦,能诗能文,相夫有道,敎子有方、爱鄕爱国,济困扶危之贤德,特将其节约丧葬费用新台币伍万元于六十九年二月一日捐献同鄕会存入邮局储金,每年以孳生利息,作为傅玉良奖学金。二、奖给对象:以连城旅台同鄕(同鄕会会员)子弟在国内大专学校肄业,学业成绩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甲等以上,体育成绩乙等以上者为合格。三、给奖名额:每学年以一名为限。四、申请办法:为简化手续并资平允
七十三年一月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壹、總則一、本會爲奬勵會員子女肄業於國內大專院校(含硏究所及夜間部,與五專四年級以上),敦品勵學,力求上進,特訂定本辦法。二、本會奬學金之籌集,除以會館房租收入撥充外,接納私人或團體捐獻。其捐獻及勸募辦法另定之。三、私人或團體捐獻紀念性之奬學金,應由捐獻當事人敍明緣由,意義及發給原則,交由本會依本辦法處理。四、本會理監事組成之奬學金審查小組,爲最高審查權力機構。貳、申請資格一、凡本會會員子女,肄業於國內各大專院校(含硏究...
70)坛会字第〇二〇号民国七十年七月廿日一、本会奖(助)学金申请办法,仍照以往之规定办理,七十学年度第一学期靑少年同鄕申请奖(助)学金日期一案,自九月一日至十月卅一日止,请各位鄕长及靑少年同鄕互为传知,恕不另发通知,幸勿延误!二、本会鄕讯系季刋,在每三个月内,于适当时期编印,现査七十年四月一日发行之第四十三期鄕讯,被手民仍排为第四十二期,请予更正为荷!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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