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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嘉庆)《义乌县志》「卷二」六十一页载:「距(义乌)县治之西三十里有佛堂市鎭,其地四方辐辏,服贾荦牛,交通邻邑。」可见在当时的佛堂已是一个水陆通衢的交通枢纽,被誉为「小兰溪」。佛堂虽是义乌当时最大的集市,但在以前除了元宵、清明两次灯会外,并无庙会之举。约在民国二十一年(一九三二),才首次兴办十月十庙会,称「佛堂十月十」。由当时佛堂商会会长赵钦生、委员张和顺负责筹备,利用鎭内的渡罄寺做文章,重新庙宇,佛像贴金,择日开光兴会。日期定在何时,多数人的意见
南口,曾經是「堡」名,後來又改爲「鄕」名,同時又是「墟」名,其位置在梅縣城西,離縣城有三十里(三步路)之遙,西與興寧縣相接,北與瑤上、長灘兩鄕相連,東與扶大鄕爲鄰,南與錦屛鄕爲界,地當交通要衝,除有梅南公路與縣城相通之外,尙有梅興公路經其左側,梅瑤公路經其右側,從墟崗坂上高地放眼四望,一片平原,視野寬濶,墟場正好是它的中央地帶,如果經濟景氣一如今日之台灣,實在是極具發展潛力的工商業地段,容易繁榮起來。從我的家鄕—赤竹庵村—赴墟,須走一步路,首先要經過大草...
楊理事長來函指定,作商邱沿革簡介一文,甚感惶恐,添爲商邱土生土長之一份子,不得不大膽憑記憶力,將商邱之沿革略爲介紹,以廣篇幅,若有不到之處。尙請同鄕友好多爲指敎。商邱在滿淸時代,是爲歸德府一縣治,並爲首縣,知府所在地,後河南省分作四道,商邱爲豫東道之一縣,民國成立後,省道不存,即爲河南省商邱縣,至豫皖鄂三省剿匪總司令部成立後,河南省劃爲十一行政區(抗戰時改爲十二行政區)商邱屬第二行政區所在地之首縣,抗戰勝後亦如此,依縣誌記載「商邱爲閼伯始之墟,啓有宋上公...
有一匹骡子拖拉,叫做梢骡。由一人坐在车边,手持长鞭,管理骡子的行动。这种骡车,皆为大户人家才有,专供乘坐之用。拖(メ),无轮的车,用牛或驴拖拉,装载犁耙到田里耕作之用,均属农家所备,如天雨路途泥泞,车辆不能行驶时,家庭里接姑娘、请姨姨,就要以它为交通工具。在拖上翻绑绳牀,放条蓆子,舖上一条棉被,人坐拖上,用牛拖拉行走非常平安。四、集市:本鄕仇圩集,设于仇圩内,十天四个集,分二、四、七、九日,也就是每月初二、、初四、初七、初九,十二、十四、十七、十九,以此类推
嘉靖廿七年(一五四八)亡于广东。万历元年(一五七三)五月初五日,义乌人兵部侍郎吴百朋(一五一九~一五七八),上奏八事,其中第七事为汰弩马以供战阵,认为:互市所得胡马,良者应存留于官,不得贸易图利;弩者应尽行变卖,酌增价银,改买商民所市胡马供军。兵部覆议拟行。明代商业发展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工商业集市的崛起。据万历六年(一五七八)《金华府志》记载:金华府的义乌县有市十三个;万历廿四年(一五九六)的《义乌县志》记载:当时的义乌有集市十六个,具体为湖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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