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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地方自治、进而四县联防,盗匪逐一灭迹,一变而成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大同境况。抗战、戡乱、抵御外侮或剿匪作战,更发挥了联防功能,其辉煌成效,国册可稽。二、地方人物简介鎭平县地方自治,开始于民国十九年,到了二十四、五年,已见相当基础。实行鎭平县地方自治,首推彭禹廷先生,另李正韬、赵平甫、王金声诸先生相辅相佐,功不没焉。彭锡田字禹廷,鎭平县候集人,兄弟二人,禹廷属次、民初,毕业于北平汇文大学外语系,后任察哈尔督办公署秘书长、博学笃实、声望素著、十六年春,禹廷
人至一千人之戒烟所一处或二处,俾得如期达成戒绝之目的。(四)无论何处,绝对不准私存烟土,偷种烟苗。各县余毒,并应澈底肃淸,如有寸苗粒种,铲除未尽,或私存烟土,及制造贩毒吸毒品者,一经发现,应即依法严惩。(丙)吏治(一)切实执行甄审训练实习任用攷核曁奖惩等办法。(二)甄拔下级行政人员。(三)加强县长用人与用钱之权责。(四)特别提高边区县长人选标准及其挣遇,并加给经费。(丁)地方自治(一)鼓励党员从事地方自治工作,由省党部限期登记,会同省府,甄核选用,依照「县
自衞是地方自治之基础工作,邓县既能自衞,则地方自治及建设事业,自可徐图策进,无有阻碍,依据有关宛西各县之各种文献资料综合硏究,知其自治实绩値得称道者,有如后述:一、自卫方面宛西各县实施自治,均先从自衞着手,办理团练,淸剿匪患,其功最著,李宗黄先生曾在河南省党部主任委员任内,亲往宛西四县视察地方自治情形,视察后,他发表了「宛西地方自治的评价」一文,他认为宛西各县自衞工作,成就最大者,则为「严密保甲」与「寓兵于农」,原文评曰:「严密保甲,除加强保甲的组织,使
的三民主义和政纲政策,及其遗敎学说,以建立廉能的政府,创造新的制度,而达成民有民治民享的地方自治,以为新县制实施的蓝本,推行于全国。江宁自治实验县,是在民国二十二年二月设立,由江苏省政府颁布「江苏省江宁自治实验县组织规程」十条,原文附列如下:江苏省江宁自治实验县组织规程(民国二十二年一月九日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第六二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江苏省政府为改善县政,推进县治起见,设置江宁自治实验县,直属省政府,其实验期间,以四年为限。第二条 江宁自治实验县设县政委员会,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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