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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一九〇九年)三月、十月和二月(一九一〇年)三月,三次奏陈调查实况。(一)审讯「巧设公司」情形查办大臣奏称:蒙古报地,国家放垦,售田得价,无须借助,即可得利益。贻谷巧立公司,土地全归公司转放,所得利益,共同私分。贻谷则称:办垦需要经费,恤蒙也需要银两,庚子赔款之后,晋库空虚,万难接济,权宜之计,才设公司。东路公司设在张家口,公司集股金十二万两,官商各半。一是为了清除地商、土棍把持垄断弊病,二是为了避免因放地缓慢,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公司以每亩交押
英葡恶魔 侵我港澳清廷无能 任敌逍遥割地赔款 万民不娩中山志大 覆灭清朝收复失地 直到今朝炎黄子孙 莫不自豪中华民族 世代天骄海峡两岸 江山同保
川省之食猪,较南北各地为盛。故光緖初年,丁文诚公整顿各邑三费局时,即奏请抽收肉厘,以资常费,是为肉厘二字之始。惟其时各邑三费局收支,例由地方官遴委绅衿管理,每届年终,邀集邑中士绅淸算后,报经本地方官核销,即为最终之结束。因是全省每年究共收肉厘若干,无从统计。至光緖甲午中日和议吿成,川省每年摊解赔款银六十余万两,除饬各邑共增解契税银十万两外,每猪一只,加收肉厘钱二百文,是又为肉厘跻入国税之始。彼时每银一两,易钱一千一二百文,每年各邑易银申解藩库,共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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