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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能否考虑把这两个字去掉,不论却酬索酬,在读者心目中,并有名、利之别。或者是把却酬者应得的稿酬,一律移作「出版捐款」处理,在出版捐款栏刋出他们的大名和金额,这样是不是会更好看些呢?长久不为「宁波同鄕」写稿,一动笔,竟而数说了它的不是,实在罪该万死。好在我们的先哲,曾经留下了一句「爱之深、责之切」的名言,口没遮拦的我,是否能够受到它的庇护而免受一死呢?阿门!编者按:本刋错字连篇,罪在编者事务太忙,而又无专任校对,自所难免,承瘦民先生指正两点,嗣后自当特别注意
一期,只摊到一万元,应付稿费就捉襟见肘了(收订阅费的书刋没致稿酬是说不过去的),那末排版、纸张、印刷费,更不必提起邮费了。第二:若用订阅的方式,必需按时出版,比方每月的出版日是十日,就必需于十日前后送到读者的眼前,如果延迟,读者就要来信或打电话来查询。每年收入十二万元的经费,不说够不够支应的问题,每月不按时送到读者眼前是免不了的。第三:若用订阅的方式,订阅的鄕亲们每年付出贰百元,就要你如期「交货」,成为一般交易行为,「你出钱,我交货」,关系到此为止,若不
一个杂志内容要好,稿酬是必需的,作者固不一定赖稿酬为生,但绞脑汁摇笔杆相当辛苦,何况稿纸邮费也要成本,我们不能要求撰稿人放弃稿费,至于作者自愿「却酬」,那是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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