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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之裁判评分,虽在事后,是亦干涉审判也。行政长官指示,某种罪行应从重处罚,虽言之于事前,是亦干涉审判也。△法有公平性,而无准确性。故法治国仍须用好法官。「徒法不能以自行。」△凡法官疾恶如仇者,审判必不公平。法官在临审前,心应如白纸,审判中,心应如明镜。明镜非徒贵其明也,亦贵其眞也。△法官是人,不是神;是常人,不是圣人。法官是镜;镜,照影而不造影。△世人若不全成为机器人,计算机(电脑)尙不能替代审判。主张计算机代审判者,趋时者也,狂之狂者也
养生长寿之道,既合人情,亦符天理。然而为了崇高的理念,为了自我实现而「舍生取义」,也是高尙的情操。有生必有死,死既是必然,就不必贪生,不应怕死。「存心时时可死,行事处处求生」就是解决生死问题的最好策略。我们要讲究养生长寿之道,以求克享天年,但不必太重视肉身寿命的长短,要重视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是否有意义。勘破生死,看淡名利,就可潇洒一生,超然物外,自由自在,往来两间,无所罣碍。持此态度,从事司法工作,才能不为利诱、不为威迫,不为势劫,做个顶天立地的司法官。
出,只字难易,并时庭推,如洪赋林、曹仲韶、余先民、蒋福焜诸君子,莫不括目相看,深表叹服。而居公知人善任使,亦于是可见一斑。迨民国三十七年升任民庭庭长,更秉履薄临深,敬恭寅畏之义,于卷证之审核,判例之编辑,莫不殚其心力,止于至善,院长谢公仙庭誉为杰出之才。平居待人接物,一本慈祥和蔼,绝不厓岸自高。当其受总统知遇,特任为司法院大法官之日,同仁置酒相贺,既庆其名至实归,赞管商之鸿献,更喜其立身行事,窥圣贤之微旨,以谓放观当世,斯人眞非易觏,其备受推重有如此者
阐述如次。㈠怎么会当上大法官?笔者所任最重要的公职是司法院第五届大法官,如问当上大法官的前因是什么?答案如左:依司法院组织法第五条规定,大法官有五种不同的资格。换言之,每一位大法官之所以当上大法官,其原因都可能与他人有所不同。就笔者而言,前因有二:一是远因,一是近因。远因可追溯到早年通过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初任法官时,就立定志向,要「为人间留正气,为司法立廉声」。其后一生立身行事,无违初衷,因而所至有声,称道者众。近因则是在总统提名出任大法官之前,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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