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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春季奖助学金申请(九十二年第一学期)自三月十五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接受申请,请塡具申请表(需家长盖章)乙份,成绩单乙份(如影印本请加盖学校教务处章),学生证影印乙份,一切按照以前办法规定办理,逾期槪不受理,一律以平信或限时(不需挂号),寄会汇办。
今年同鄕子弟秋季奖助学金已经于九月份开始申请。因上期鄕讯未能刋出消息,为免同鄕遗忘,决定延至十月十八日截止。尙未申请同鄕,请及时办理。先以电话联络更好。又论文比赛收到文章太少,亦于同日截日,敬请注意。
八十二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各校很快即将开学。同鄕会自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请奖助学金申请。凡同鄕子弟上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业总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申请奖学金。学业总平均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申请助学金。申请时塡具申请书,连同成绩单(须有学校印章,倘系影本,应再送请学校加盖校印),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并送(寄)同鄕会审核。申请日期至九月底截止。
一〇四年秋季(一〇三学年度第二学期)奖学金自七月廿七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九月廿五日截止收件。由于「奖助学金申请给奖办法」内容稍作修改,申请书也随之调整,新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新申请书及修正后之申请给奖办法。
同鄕会秋季奖助学金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至本月三十日截止。凡高中及大专同鄕子弟上学期(七十七第二学年度)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以申请奖学金;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以申请助学金(有名额限制)。家庭淸寒有区、鎭(鄕)公所证明者可申请淸寒学生奖学金。详细办法刋载二四四期鄕讯。申请时塡具申请表(可向同鄕会索取)外,须附成绩单,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印本亦可),成绩单必须盖有学校正式钤记(影印本须另外加盖)否则不予审核。
本刊讯】本会八十九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奖学金,已开始受理申请,凡符合本会章程中有关教育奖学金申请标准者,均可备齐相关证件,送交本会干事余小姐收,汇整后依既定程序送交本会教育委员会审核,暨理监事会通过后,依例于明年春节本会会员大会中发放。其中特别要提醒乡长的是,由伍乡长提供的本会伍氏奖学金,今年仅提供高中名额一名,将于下(十)月三十一日完成审核作业,凡符合规定者,务请把握机会尽速提出申请以争取荣誉。本会八十九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奖学金,已于七月十六日完成发放
台北市广西同乡会九十年度奖学金申请案,已于本(九十)七月卅一日函请各大学、独立学院、专科学校、各县市广西同乡会惠予办理申请,亦可向本会索取申请书办理。申请时间自九十年八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欢迎广西籍就读大学院校学生、研究生合乎办法中规定者均可办理申请。(申请查询电话—〇二—二三二一〇三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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