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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九十五年秋季高中(职)、大专、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日期,至十一月十日为截止日。(注:常州市委书记于超(右)致赠同鄕会纪念礼品。(上))(注:理事长王钟渝伉俪与参访团在武进规划馆前合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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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春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十月十五日截止,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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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秋季奖助学金申请日期自九月十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十月十日截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并将提前在十月下旬颁发奖助学金,日期当另函通知。请家长注意事项:⒈八十五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乙份(影印本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方有效)。⒉申请书乙份,连同成绩单,一并以平信或限时寄送本会办理,请勿用挂号。⒊学业成绩达到标准,操行列乙等者亦均可申请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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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九十五年春季、高中(职)、大专、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日期,至九十五年五月十日为截止日,逾期不受理,申请表来函即寄。二、领取同鄕会奖学金年满二十岁之大专和研究生,请加入同鄕会为正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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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仲植先生於春節團拜大會代表理事長王鍾渝頒發九十五年秋季獎學金,並鼓勵得獎學生要做到品學兼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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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九十一年秋季奖助学金定于九月十日开始申请,十月十五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作业规定如下:㈠塡具申请书乙份(空白申请书请向同鄕会索取)㈡九十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乙份(如影印本应向原学校加盖教务处印章,不符规定者,不予评审),学生証影印一份。㈢硕士班研究生成绩应在八十五分以上,方得申请奖学金,八十五分以下一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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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年秋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十月十五日截止,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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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秋季(一〇二学年度第二学期)在台同鄕子弟教育奖学金自即日起接受申请,九月二十八日截止收件。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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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各校很快即将开学。同鄕会自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请奖助学金申请。凡同鄕子弟上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业总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申请奖学金。学业总平均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申请助学金。申请时塡具申请书,连同成绩单(须有学校印章,倘系影本,应再送请学校加盖校印),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并送(寄)同鄕会审核。申请日期至九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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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八十七年秋季奖助学金定于九月十日开始申请,十月十一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作业规定如下:㈠填具申请书乙份(空白申请书,请向同乡会索取)。㈡八十六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乙份(如影印本应向原学校加盖教务处印章,不符规定者,不予评审)。㈢学生证影印本乙份。㈣自费硕士研究生应附缴费收据,成绩应在八十五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