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十六年九月十五日本会第六届第七次理事会议通过)一、本会文康中心(地下室)除提供美术、康乐两委员会作有益同鄕身心之各项活动及本会开会使用外,如有外界商借,在不妨碍本会固有活动之原则下,得予借用。二、借用本中心应遵守下列事项:甲、办理申借手续,并缴付水电及服务费,由本会掣据为凭。乙、借用期间应负责保持淸洁与秩序,对室内墙壁、布幔、灯光及通风设备等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丙、有关布置事项,事先应与本会管理人员接洽,事后恢复原状。丁、本会服务费收费标准列后:1
-
日期:八十二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四时地点:本会文康中心出席监事:何志浩、姜竹、张宝康、马静斋列席:王雄夫请假:董开章、陈嗣庆、舒子宽主席:何志浩 记录:陈丽德甲、报吿事项一、理事会送来八十一年度会务报吿、八十二年度工作计画及会员大会提案等草案,均经何常务监事志浩审查通过。二、理事会移来八十二年一、二月份经费收入报表册据,业经何常务监事志浩审查完毕准予核销。乙、讨论事项一、理事会移来八十二年三、四月份经费收支报表册据,业经编造齐全,请推员审查案。决议:推请何
-
日期: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下午三时地点:本会文康中心出席人员:孔承先、林益本、周时炼、姜思章请假人员:朱英龙、董阳闳、史芝芳、宋宏煦、李贤忠、李丽君、徐刚、柴之棣、庄作权、顾钧豪、顾忠华、姚台雄主席:孔承先主任委员记录:任惠珍壹、主席致词审议第一一三次奖学金相关事宜。贰、报告事项一、本会代办「纪念董纯纲先生、董张文元女士专案奖学金」孳息计算概况如下:㈠本专案奖学金基金一、〇〇〇、〇〇〇元,孳息收入一二、二〇〇元。㈡专案奖学金发给办法规定,计发
-
日期:九十九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三时地点:本会文康中心出席理事:张冬梅、乐可铭、庄明康、张焕文、李贤惠、孔承先、印万春、应君国、仇鼎财、阮玉梅、姚斌元、朱一鸣、应平书、陈拯华、郑志宁、崔幼民、陈昂、朱春雪、胡鹏年、翁普庆、舒丰年。列席人员:毛前理事长葆庆请假理事:翁大铭、李梅仙、李圣文、干鹏飞出席监事:李汝麟、李惠明、戴雅英、林益本、姜竹请假监事:毛琮文、张杰先行办理第十五届与第十六届理事长交接仪式(李常务监事汝麟乡长监交),本次会议开始请张理事长
-
八县市贫困学生,福州十邑廷坪希望中学等分别由市教育局局长赵素文、廷坪中学校长王剑锋代表接受。中间不仅请了省歌舞团歌舞演唱,每位来宾还赠送了厂庆纪念品一件。照片:①向员工致祝词②向来宾致欢迎词③晚宴时与夫人同登台来宾合影④主持浦洲文康中心成立仪式与揭幕人陈和县长等合影。十月十三日下午,闽侯上街镇『浦洲文康中心』成立,林铭森从香港回乡主持成立仪式,闽侯县县长陈和亲为浦洲文康中心揭幕,闽侯县副县长黄小英、市侨办主任林葆础、香港福州同乡会新任理事长朱正及理监事
-
通过大学学生八十六名,专科学生二十六名,高中学生五十五名,共应发奖学金三四九、五〇〇元,另绩优奖金五、五〇〇元(名单详见第27页。)△本会出版委员会于四月十七日下午在文康中心擧行本届第二次会议,出席委员虞舜、侯中一、何志浩、张希为、倪锡豹、张行周、冯中煊、马静斋、张芳滋、孔祥辉、陈如一、水祥云等十二人,会议由何主任委员志浩主持,就本刊内容、编排、广吿、资料及稿酬等各项问题,交换意见。△革命先贤奉化周日宣淡游先生,逝世迄今已届六十年,周公实为开国元老之一,早岁
-
额亦将可作适度调整。△旅西德侨领陈名豪鄕长,于十二月初由汉堡银行汇来本会捐款德币贰仟九百九拾马克,折合新台币伍万叁仟贰佰肆拾贰元,业已收入同鄕福利金项下运用,并由沈理事长致函西德向陈鄕长申谢。△本会于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三时在文康中心召开第七届第廿二次理事会议,出席理事沈友梅、钱介行、王雄夫、李子瑜、王立铮、水祥云、孔祥辉、胡起涛、黄次伦、鲁金林、印运焕、虞舜、蒋祥庆、胡利华、冯中煊、陈如一、王培基、张行周、张敏钰(梅代)等十九人,列席常务监事陈汉淸,会议由沈
-
△本会理事王立铮鄕长不幸于九月二日上午十时,病逝邮政医院,本会旋于九月四日下午联合象山同鄕会及王故理事生前友好,在本会文康中心擧行治丧会议,推定沈友梅先生为治丧会主任委员,何志浩,陈宗熙两位先生为副主任委员,吴军烈为总干事,姜涤萍为副总干事,并择于九月十六日上午做市立殡仪馆福寿厅开吊公祭后,遗体火化,灵骨暂寄本会三张犂墓园四明堂。△本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于九月八日上午分三组出发,第一组由胡主任委员利华率领陈委员亚兰及会务工作同仁电电,胡维修等前往松山
-
日期: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三时地点:本会文康中心出席理事:毛葆庆、仇鼎财、孔承先、印万春、翁普庆、胡鹏年、李汝麟、陈昂、庄明康、乐可铭、柴之棣、张焕文、沈行发请假理事:李贤惠、李圣文、张冬梅、周金芳、李梅仙、史元钦、徐美云、于泰峰、姚斌元、翁大铭、张行周、王雄夫出席监事:严荫、林益本、姜竹、倪如映请假监事:张杰、王兴昌、陈佩宜主席:毛理事长葆庆记录:任惠珍(由录音带重点整理)壹、主席致词贰、报告事项一、本会已于九十七年十一月六日赴宁参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