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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年春季奖助学金,自三月十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四月十五日截止。凡我同乡会员子弟,就读大专院校及高中(职)学生,学业成绩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甲等,可以申请奖学金。学业成绩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绩甲等,可以申请助学金。申请资料需有申请书一份,可向同乡会索取,八十四年第一学期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须盖有教务处或注册处印章,并附学生证影本一份。以上证件齐全,方能申请。注:自本期开始,奖学金依照同乡会奖学金发给办法按规定名额核实发给,申请人不再统统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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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会本年秋季奖助学金自十月一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十月廿五日截止。凡高(职)中及大专院校在学就读青年同乡,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者均可申请。申请手续,应填具申请表一份,该表可向同乡会索取即寄,附上学期八十三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一份,该成绩单必须盖有学校或教务处章戳,如以影印本申请,亦必须请学校在影印本上加盖印章才算有效,务请特别注意。同乡会为奖励表扬同乡(包括在学青年同乡)在八十四年对政府、社会、同乡会有特特贡献,或有研究发明,或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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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学年度第一学期已经开学。同乡会已自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请奖助学金,申请日期至十月十五日截止。凡同乡子弟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业总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申请奖学金。学业总平均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可申请助学金。申请时填具申请书(可向同乡会索取),连同成绩单(须有学校印章,倘系影本,应再送请学校加盖校印),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并送(寄)同乡会审核。家境清寒者,可注明申请清寒奖学金(可向同乡会索取),但必须附有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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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小芳(江津)。国际商业学校一名:严凤影(庆符)。以上各名助学贷金,并定于三月十四日集合当面亲交。其中三名助学金,系由四川同鄕包德明(铭传女子商专校长)捐助,以纪念其曾祖父包弼臣老先生;屈时亦由包同鄕亲为面交。又经会议决定,本助学金申请,须在学之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学业成绩在七十五分以上,方为合格。凡一家有二人以上同时申请者,以贷助一人为原则。总计历年贷助共为七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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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等费用)。有意参加者,自即日起,请即早向本会干事庄萍小姐报名、登记及缴费,两车额满为止。(若遇特殊因素,本会得更改替代行程,不受理退费)三、本会第一二〇次(一〇〇学年度第二学期)奖学金自三月一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三月底截止,凡我同乡会员子弟现就读国内公(私)立大学(不含研究所)、专科、高中(职)生,其上学期学业、操行成绩各平均八十分(含)以上者(各科均需及格),均可来会填写表格办理申请手续。另在大学生申请名单成绩最优之前五名者改领本会代办之「董纯纲先生、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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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擧办同鄕子弟奖助学金一案,自去(五九)年度已擧办完竣,详情见本讯第二期中,本(六〇)年发给办法,仍照过去规定,凡旅台同鄕(不限台北市)子弟均可申请。奖学金凡在公私立高中或专科以上就学,其学期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体育七十分以上(大专一年级以原读高中毕业成绩,高中一年以其在国中毕业成绩为准)。助学金,学业成绩未达奖学金标准,或升国中而家境淸寒者。申请时间:自八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手续⑴申请书(向本会函索即寄)⑵全户户籍誊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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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江西同鄉會大專組第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學金發放名冊高中(職)組第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學金發放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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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江西同鄉會大專組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獎學金發放名冊台北市江西同鄉會高中(職)組101學年度第二學獎學金發放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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