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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年八月册日本会第二次全体理事会通过)一、展览日期:预定五十九年十月中旬或下旬擧行(详确日期接洽后定)二、展览地点:假定在国军文艺活动中心艺术厅或中山堂集会堂。三、展览内容:国画、西画、画法、艺术摄影。四、征求作品对象:⑴我浙旅台著名书昼家。⑵一般同鄕对书画美术有特殊修养或珍藏者。五、参加辨法:⑴名家作品由本会具函邀请参加。⑵一般同鄕由本会登报启事公开征求。⑶每人每种参加作品以不超过两件为限。⑷同鄕珍藏之我浙先贤作品欢迎参加。⑶画件作品大小不拘
于装裱展出者为适宜。㈡参展作品由本会收齐后统一先送郑州裱褙,便于海关检查及裱褙整齐美观。㈢送展作品由本会聘书画名家组成审查委员会先行审查,不合格作品审查后退还。㈢收件自本办法公布后起至元月卅一日截止收件,送展作品请迳送「台北市松山区健康路三二三号之一红尘画廊李苏羽小姐收」,连络电话:〇二—七六三二四三〇·七六五七六四三。六、展览团组织:㈠返鄕参展同鄕,由本会组成「返鄕展览团」,在参加之同鄕间,遴选聘请声誉卓著鄕长担任团长、副团长,并指定同鄕会常务理事卢博文同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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