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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㈠全年利息部份 六一二、七六六元㈡捐款部份⒈春节团拜结存现金 九〇、七七六元⒉沈朱春波捐助奖学金 三〇、〇〇〇元⒊夏季屛夫人杨毓贤女士治丧会捐 二〇〇、〇〇〇元⒋吴仲亚基金会捐 一、二〇〇、〇〇〇元㈢寄存骨灰 二四、〇〇〇元以上三项共收入 二、一五七、五四二元支出:㈠全年支出:⒈同仁交通辅助费 三七一、〇六〇元⒉水电、杂支、办公文具 一六二、三三七元⒊春秋两季发放奖学金 五四三、〇〇〇元⒋春秋两季发放清寒鄕长慰问金 一八五、〇八六元⒌春秋两季灵骨塔
今年下半年,有好几位高年同鄕逝世,同鄕会总干事沈珊前往公祭和慰问家属,并询及遗体处理情形,均称:「火化后拟存放寺庙或私营骨灰寄存处,惟费用较贵。」沈总干事即将本会建有望鄕塔(灵骨塔)寄存亡故同鄕骨灰仅一次收取保管费二千元等情详告。他们说:「知道同鄕会有灵骨塔,不知在那里?也不知如何办理寄存手续?」因此,本会望鄕塔地址和有关安放骨灰手续,应再详为刊登「鄕讯」,使我在台同鄕咸知处理办法。甲、望鄕塔建于台北县邻近淡水鎭的三芝鄕北海墓园,由台北市经圆山大桥由士林
本会第六届第三次理监事联席会议于六月二日上午十时,在本会会议室举行,由理事长刘庆生主持。主席宣布开会后,由总干事赵永耀宣读第二次会议纪录及决议案执行情形。继即作三个月来之工作报告:㈠淸明祭祖,本会租用交通车二辆,于四月五日上午九时在台北新公园博物舘前集中出发,参加者有本会部份理监事及寄存灵骨灰箱之眷属等共八十九人,由刘理事长主祭,仪式简单隆重。㈡七十四年春季奖助学金委员会于四月十四日审查完竣,计高中高职奖学金庄丽珍等九名,助学金赵丽娟等十一名;大专朱承玉
日出殡,本会理事长及部份理监事前往公祭,由刘理事长主祭。⑽本会蒋常务理事淦生之公子蒋乃辛,竞选台北市议员连任,本会透过各同鄕之种种关系,助其顺利当选。⑾本会重印通信录尙在排印中。讨论事项有四:⑴上次会议决议灵骨塔寄存骨灰箱每年加收维护费五百元,实行以来,似欠方便,请重新硏讨案。决议:㈠上次决定加收之灵骨塔维护费五百元停收,一次收取寄存费调整为二千元。㈡七十五年元月一日起开始实行。⑵七十四年秋季奖助学金发放完毕,计发出新台币十万三千五百元请追认案。决议:追认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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