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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66、1、7下午三时地点:省立板桥高中校长室出席人:张季春 罗首庶 姜啸秋 朱丕生 汤锡珩 徐永臧 周森荣 李元烈主席:罗首庶 纪录:周森荣主席报告:(略)徐总干事报告:丁故寿昌先生之遗产计:一、存款1.房屋售款:三九〇,〇〇〇元2.邮局存款:四,〇〇〇元3.现金:二,〇〇〇元4.放款:四〇,〇〇〇元5.奠仪:三,九〇〇元小计四十三万九千九百元。二、存货1.黄金实重二两六钱六分五厘作价:一七,〇五六元2.国建股票二千股,每股一十元六角五分,计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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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六十五年七月四日上午九时。地点:校史室。出席人员:谷凤翔、徐永盛、姜啸秋、朱丕生、李元烈、廖湘鸿、汤锡珩、高震、周森荣、李宝堃、张季春(因公由朱丕生代表出席)主席:罗首庶(徐永藏代) 纪录:周森荣甲、主席报告:罗校长有气喘宿疾,今天气候转变,极不舒适,特嘱本人向各位致意。1 向丁故寿昌先生默念致哀。2 报告丁先生治疗与逝世之经过。七月一日晨三时五十分与世长辞3 丁先生生前于六月十日口授遗嘱由本人笔记,有姜啸秋、李元烈、李宝堃、汤锡珩四位先生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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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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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鄕会关于保管赤城赵文蔚曁怀来丁寿昌二位先生之遗款一事,曾经惹起无形之争,致使同鄕蒙受极大之影响,赵公原系保密局人员,丁公原系板桥中学敎师,此二公均系病逝台湾,又无眷属,其境况甚为萧条,赵公之遗款当初由于张季春先生首向保密局索取,最后张氏安排由朱丕生同鄕认为义弟,才获得保密局之同意,全部遗款才能领出。此款由朱丕生同鄕名义具领,存在银行,曾有一度以此款利息支助「察哈尔省文献杂志」之出版经费,此乃由于张砥亭同鄕之倡议,实行有年,同鄕会理监事会议并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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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寿昌先生系怀来县城北郭家庄人,少时家寒,勤敏向学。先后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北平朝阳大学。历任军法官,律师等职。卅八年来台,任敎于板桥中学。五十九年退休,六十五年罹病,遗嘱以平生积蓄新台币三十二万贰仟零贰拾元交由本会代为保管,并存入台湾银行,利息充作奖学金之用,并以所藏图书悉数赠予板中图书馆。玆订立奖学金简则:一、奖助范围及金额:⑴大学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仟元正。⑵专科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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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寿昌先生系怀来县城北郭家庄人,少时家寒,勤敏向学。先后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北平朝阳大学。历任军法官,律师等职。卅八年来台,任敎于板桥中学。五十九年退休,六十五年罹病,遗嘱以平生积蓄新台币三十二万贰仟零贰拾元交由本会代为保管,并存入台湾银行,利息充作奖学金之用,并以所藏图书悉数赠予板中图书馆。玆订立奖学金简则:一、奖助范围及金额:⑴大学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仟元正。⑵专科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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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元,由同鄕会函请各同鄕一本爱护「文献」之热忱,尽量乐捐,以便淸偿债务。希望各同鄕慷慨解囊,共襄盛举,使察哈尔省文献继续出刊。⑶自本年六月份起,察哈尔省文献杂志每年可得自「赵文蔚同鄕遗族基金」之全部利息新台币二万余元充作印刷费之用。每期书款如诸同鄕均能寄囘文献社,则今后文献社不会再有欠债情事发生。⑷本会会务经费,察哈尔文献刊费,及丁寿昌奖学金等三笔款项以专款专用,各自独立保管为原则,并设义务会计一人综理其事。又三年前同鄕所捐之同鄕会会务经费,尙可维持五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