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時間:七十三年十月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時卅分地點:臺北市舘前路四十六號八樓出席:葉以新 陳勉修 季竹冬 夏長 周逢熙 陳正敎 徐伯達列席:徐思群主席:葉以新 紀錄:李和恒甲、報吿事項:一、靑田會刊卅二期,已於十月一日發行,分別寄遞國內外同鄕閱讀,計支出印刷費二八、五〇〇元,郵資八、一三二元,合計三六、六三二元。報請 公鑒。二、最近囘國參加十月慶典之同鄕,經査詢後,計有荷蘭王誠鄕長,西德林秉勛、朱桂槐鄕長,香港虞志遠鄕長,併率團員十八人囘國。十一月間召開「三民主...
五楼,即连云街口)充作会场。今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就选择这儿召开,环境情况非常满意,只是太偏劳陈鄕长,尤其陈鄕长还邀集与会人员会前在同庆楼聚餐,又加化费,实在令人于心不安,谨此敬致谢意!现在就开始开会,请总干事提出工作报吿:甲、报告事项:一、本会第廿六期会刊,业于十月初如期发行,并寄发国内外同鄕收阅,计支用印刷费新台币一九、〇〇〇元,邮资一〇、二一八元,冲洗照片及复印书法等工料费一、二五三元,合计新台币三〇、四七一元,谨提会报吿。二、本会修编靑田县志,已先后
客运公会、电器公会、等九个单位。获得银牌者有进出口公会、产物保险公会等九单位,另有各同鄕会二十单位获得奖状。按:林森县同鄕会为今年度同鄕会中,唯一获得大银杯之单位。该大银杯高尺半,并有「成绩卓著」之题词。已当场领囘由会保管,该会已决定于七月旬中合并理监事会擧行一次聚会,以资庆祝。【又讯】林森县同鄕会常务理事沈祖海同鄕所担任理事长之台北市建筑技师公会亦获得大银杯之奖品。(注:郑总干事在市府表扬大会上代表本会领囘奖品大银杯。)(注:本会常务理事沈祖海领导的单位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5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