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第四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完满闭幕后,陈理事长接着执行大会对听取会务报吿的三点决议,第一点是公墓建筑费超支三十余万元,要邀请有力同鄕共同硏商筹措,以免功亏一篑,而竟事功。这一点,他已在三月十二日邀请有关同鄕硏商解决。第二点是本届理监事任期仅有一年,下届理事长人选至关重要,应于事前妥作安排,俾领导得人,生生不息。这一点,是陈理事长和理监事们最为关切的事,他们都在随时随地的洽商中。远处设想近处着手 强化组织从头生根第三点是各种委员会应调整为实际负责之组织,聘请热心
他一切依法应尽之义务。第十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规定,或本会决议,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或会员五人以上检擧,经理事会审査通过者,得按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吿」「停权」「除名」等处分。但除名处分,须经会员大会之同意行之,必要时亦得由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报请主管官署核准行之,并请会员大会追认。第十一条 会员经除名后,须缴还一切凭证及淸缴欠费。第四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廿五人,候补理事八人,监事七人,候补监事二人,均由会员大会就会员中以
*本文承蒙黃嘉謨、朱浤源兩位先生指正,並提供資料,特此致謝。
台北市嘉应五属同鄕会,因大埔、丰顺加入,扩大为七县市,经于八十九年二月廿九日召开会员大会,修改章程,更名为「台北市梅州同鄕会」,凡设籍台北市之梅县,兴宁、五华、蕉岭、平远、大埔、丰顺等七县市之同鄕年满廿岁以上,不分性别,均得申请入会。接着改选投票,选举结果,当选理事:李庆平、朱新民、陈侃伟、罗绍新、钟如海、黎义本、吴淑泉(以上为常务理事)、周伯乃、张贺源、钟志成、孔繁明、温怀粦、梁奎、朱干才、李志青、林大椿、林鸿标、刘梦熊、罗义屛、张拱星、林煜、廖世觉
△「中华民国各同鄕会联谊会」,旨在联系全国各同鄕会,精诚团结,拥护政府。经半年来之筹备,终于在八月十六日假「自由之家」召开成立大会。大会中通过了组织简章,并选出了常务召集人十一人,联谊会宣布正式成立,会址暂设于台北市复兴北路一八一号虹邦大厦二楼,业已展开联谊会之会务活动工作。联谊会选出常务召集人十一人计为:陈心宽(江苏同鄕会理事长)、叶潜昭(浙江同鄕会理事长)、虞舜(宁波同鄕会理事长)、吴延环(河北同鄕会理事长)、李公权(四川同鄕会理事长)、杨宝琳(山东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90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