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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名册并负人员安全之责。九、本部核发之临时往返通知单公函有效期间以十天为限,来金日期未经核定权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日期。十、驻台代办处审査权责区分:㈠申请案件有左列情形者,列为二级审査:1列管人员。2申请案件内附有陈述文件或需再査证者。3非金门籍人士申请台金往返同意书,未附证明者。㈡申请案件有左列情形者,呈送本部复审核定。1一般民间团体申请来金参访。2军人、公务人员及其眷属申请来金探亲。3经一、二级审査有问题个案及团体案件申请来金参访。十一、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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