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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会员子女,就读国内大专院校学业平均七十五分,操行甲等,体育乙等以上者,除最后一学年外均可申请。二、奖学金每年举办一次,申请日期自十月十六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逾期不受理。三、申请手续由家长或监护人主动填具申请表乙份,连同就读学校上一学年成绩单及学生証影印本各乙份迳寄本会。四、奖学金于每年春节团拜及会员大会时,当众颁奖,得奖人除特殊情形外应亲到会场领奖。附本会奖学金申请书格式。
本刋讯】林森县同鄕会擧办之大专学助学金,本年仍旧继续,凡会员子弟,学行均佳,而家境淸寒者,皆可申请,每年度自二千元至六千元。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七月底止,申请表及助学金办法,可向该会或本社索取。【又讯】该会针对学业成绩优异之同鄕(不限会员)子弟奖励,另有一种「奖学金」之设置,原则已经通过,详细办法待该会拟订,经理事会通过后,即可公布实施,预定自本年秋季开始办理。
奖学金:大专二名,每名一千元。高中二名,每名五百元。以上合计十名,共一万五千元。二、审査奖助学金申请案。议决:助学金部份;1黄师舜(省立屏农),2林尔良(国立中兴),以上得林寄华助学金每年二千元,3陈明志(中国海专),4许善兴(私立淡江),以上得陈维汉助学金每年二千元,5朱旭(省立海洋)6刘国杼(国立中兴)。以上得本会助学金每年二千元。奖学金部份奖:奖学金成绩应以全年度平均为准,操行需甲等,其资料不全者,应通知补送,兹先审査资料齐全者,决定如次。照此标准仅
審核者:蔣誠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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