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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鎭中枢,领导救国,不幸于三十一年病逝,寿七十六岁。遗嘱预立于二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命将其个人所有物品,一律拍卖,并将产业变售,所得代价,用以建立「林森职业学校」,产业包括一小屋在南京,一小屋在牯岭,一小屋在紫金山中山陵附近。此外在牯岭有一小商店,林氏占股一半,又借与友人国币二万元。规定以三万元为设校之需,五万元平均分给其孙四人,五万元给其螟蛉子。林主席遗体葬于重庆附近之温泉,遵遗嘱;墓碑上刻有「此处埋林森之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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