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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不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擧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所谓「辟以止辟,刑期于无刑」,(书经君陈)亦古代立法之旨,未可以严刑峻法苛责商君也。2平等原则商君曰:「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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