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陈春生重圆破镜,马贻顺只剩烛蒂第二天,王绍兰升堂。先传马贻顺、陈春生,又命女差役到内厢传罗春香。女差役去后片刻匆匆忙忙跑出来,边跑边喊:「大人,不好啦,春香投环自尽身亡!「春生、贻顺各各吃惊不已,王绍兰传命;「抬出春香尸体!」罗春香尸体放在堂上,左边春生捶胸嚎啕,右边贻顺跺脚大哭。旁人看了无不摇头伤心。王绍兰敲响惊堂木:「你们不要再哭了,人既死不能复生,哭也无用。尸体在此,你们二人谁认领」春生和贻顺异口同声道:「我认领」王绍兰道:「春香尸体只有一个,你们
陈春生回闽,就是要找春香的,他怎肯就此罢休。央人写了一张状纸,告进福州海防知府衙门。知府王绍兰受理此案,当堂传讯马贻顺,罗春香。王绍兰开始问案。「下面马贻顺!」王绍兰发话。「小人在!」贻顺跪在案前答道。王绍兰说:陈春生告你乘人之危,谋占他的原配妻子罗春香,可有此事吗?」马贻顺喊道:「大人,冤枉!小人与罗春香结为夫妻已有十载之久,生有两男。结婚之时,上有春香公公主婚,收了小人礼金一百两纹银,下有道士婶为媒,是明媒正娶,不是强占。陈春生告小人谋占他的妻子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