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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中华民国七十八年四月廿九日下午三时二、地点:本会舘会议厅三、主席:钟尙义 纪录:温忠华四、出席人:如签到簿五、报告事项:㈠本年春节团拜由于巧逢与龙甫集团台北分公司开幕典礼会餐同时擧行,因人数超过六百余人之多,故安排上有许多不方便特予表示歉意。㈡本席拟于五月中旬参加本会返鄕探亲团返鄕探亲祭祖,特向各位鄕亲告假一个月在此假期中请副理事长饶兆平鄕长主持会务。㈢常务监事李凤书鄕长将于本年八、九月间移民美国,其所主持之奖学金评审业务请遴人接办。㈣顷接
一、台北市政府社会局(78)3.6.北市社一字第七八八七号函发「动员戡乱时期人民团体办法」修订。二、经提付本会第十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在案。三、于中华民国七十八年八月卅日以(78)北市武会尙字第八三号函送台北市政府社会备案在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省武平县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以联络同鄕、沟通情谊、互助合作、创设公共福利事业,发扬爱鄕爱国精神为宗旨。第三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范围。第四条:本会会址设在台北
武平县同鄕会捐赠奖学基金芳名录一、76.6.29.曾国光先生捐赠奖学金新台币贰万元整。二、76.6.30.赖喜生先生捐赠奖学金新台币壹万元整。
的。我们虽散处台湾北中南各县市,但无不声应气求,心心相印。鄕亲邂逅,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开口说故鄕的方言,便一见如故,情■■足。我们早就有意组织同鄕会,但法令限制,只能以县市为单位,不能以全台湾为组织范围。由此踌躇不前,稽延许久,直至民国六十七年,始于台北市成立武平同鄕会。当时我曾说:「虽依法令规定,名为台北市武平同鄕会,实则为我全台同鄕共有之团体也」。(语载鄕音第一集第五页)因为大家都有此认识,于是台湾各县市的同鄕都登记入会,不论居住何处,都踊跃缴纳会费,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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