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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经济部商业司汪司长提出「授权会计师加强管理公司」方案之后,赋闲的同道们一片欢欣,跃跃欲试。其心态有如久旱之望云霓,于是迫不及待,纷纷提出建议书,意见书,如雪片飞来,要求公会从速拟出具体方案,以资配合,促其早日实施者有之,希望公会组设专务委员会,广征意见,硏订办法者有之,催生之声,从四面八方鼓噪而来。仿如挖到金矿一般。鄙意实不敢苟同。并非存心泼冷水。但依管见以为隐忧之处殊多,列陈于后就敎高明。首先请就观念问题来谈,往往许多外国良法,一经移植到国内
本稿部份资料,原刊于「中国企业名人传」及中华书局出版之「中华民国名人传」王会计师人瑞,字惠民,号麟别名锡麟,民国十四年七月六日,农历岁次乙丑年六月廿一日,诞生于福建省晋江县泉州城内西街上坊巷四八号,为玉堂先生长公子,系开闽三宗武肃王审邽公龙塘派之裔孙,其远祖自河南光州固始率同鄕人迁徒入汀开垦,遂得全闽土地,因而王之。因此以「开闽第一」为堂号,为八闽望族之后。历代祖先多有拜公、侯、伯、鄕、大夫爵位者,满淸入关,中式科擧者代不乏人,惟心存大汉,本不帝秦之义
吾国之有会计师始自民国七年,至今六十七年,其主管官署,在大陆时为实业部,来台改为经济部,近年再归财政部。当初世人不识「会计师为何方神圣」,有人向 先总统蒋公解释,为「经济律师」,公欣悟之。立法诸公尤恐这些高人下凡伊始,难免无以为生,乃大开利路,在会计师法(旧十四条,新十五条)以及经济部所掌公司法、专利代理人条例、财政部金融司之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所得税法等按照日本之分类法,英美稍有不同。除了会计师外(日语计理师)更身兼律师、工商登记代理人(日语之辩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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