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鄕人韩鎭国,父早丧,同寡母相依为命,及长性嗜赌博,家财荡尽,三餐难以为继。虽经常受其舅父接济,然赌博为无底坑,难免饥寒交迫。有一天母卒,往舅府报丧,舅知其窘,筹资促其买棺收殓。在返家途中,经赌场旧态复萌,入场大博棺资输罄,垂头丧气囘家,抚母尸大哭。说原拟入赌幸胜,必为母排场风光,讵知时运不济,棺资无着,复恐舅父探丧,只有委曲母亲矣。遂将草衬(冬天舖在草蓆下)卷母尸掮往山中,适雨后崩山,泥土松软,将母尸草草安葬。翌日其舅父来家吊丧,吿其母已葬,舅欲往墓地
不過福州有一特別的風俗,就是在開弔後,仍然沒有把棺材埋葬的。叫做「丁」也叫「權」。就是把棺材自後廳中間移至旁邊,或者在自己的空地或祖墓邊蓋一間權厝——丁厝。暫時放置,有的時候一家有好幾個棺材放置在權厝裡,一放就是幾年,乃至十幾廿年。棺材好的,油漆考究的,可以勉强應付,材料不好的,三、五年後便裂開,臭味四溢的,對於衞生極爲不良。民國廿餘年以後,政府曾下令禁止,革除這些惡習。這種習慣,往往使外來的客人驚訝不已的。據說此種權厝的起因爲:一、子孫不忍馬上下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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