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合集》26894辞云:「……尹……众…………受又……羌」上皆字形未见隶释。《甲骨文字典》认为「字型结构不明」[1]。《甲骨文字钴林》按云:「疑是壶字之异文。可能是地名」[2]《甲骨文编》收有「壶」字8例[3],未有作形者,且壶都是平底,一般还有圈足,故不是壶字异构。宋郭忠恕《汗简》木部有「根」作。[4]夏辣《古文四声韵》之「根」字作[5]。清初孙凤居《百体千字文》中之「陈根委翳」的「根」字作[6]。可以看出,后两个字形都是《汗简》之「根」字的讹变。据此
徒步行走」之义,由徒步行走,又引申为丈量的长度单位。例如:《殷周金文集成》16.10478:「从丘(坎)以至于内宫六步。从丘(坎)至内宫廿四步。从丘(坎)至内宫廿五步。从丘(坎)至内宫卅步。从丘(坎)至内宫廿六步。」「步」字的这种用法,农村前些年丈量土地时还时常袭用。甲骨文的步字字形虽然从止从,与《说文》相合,但它的用法与后世「步」字用法却不尽一致。《甲骨文字典》将其用法分为三类:⒈行也。⒉祭名。⒊方国名。㈠[2]第一类「行也」即今行走之义。第二类后世不见
铭文的释读,包括器的定名、铭文字数的认定、文字形体的分析等,都存在着分歧,至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①本文只想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谈一点肤浅的看法。诸铭均有形外框,对形中的字,根据前人的研究情况,我们可以先切割为()、、、、●、、七个部份。对于这些字,除《西周古鉴》曾误为「舟」、误为「阜」,《愙斋集古录》曾误为「母」外,对()之释「若」、之释「受」、之释「癸」、之释「乙」、·之释「丁」,意见还是比较一致的,分歧主要集中在的释定上。清人误为「子」,不识之为「止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88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